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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17290


各相关单位、教师、专家: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统筹整合全市师资力量,以供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择师选课,组建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库(以下简称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原则,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

(三)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有能力按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四)具有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一年及以上相关专业授课经验。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含实训)的培训教学工作;

(二)参与珠海市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工作报酬

参与授课等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财〔2016〕107号)的标准给予授课费。


四、入库方式及流程

(一)填写《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入库申请表》(附件1)、《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情况表》(附件2)和《教师授课证明》扫描件(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建库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入库条件进行审核;

(三)符合条件者,参加相关培训;

(四)经培训合格者,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制作并发放聘书(3年),完成入库。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单位推荐的师资,可优先入库。


五、申报时间

2021年4月底截止申报。


六、申报联系

卢慧敏 0756-3951305   谢雪梅 0756-3951033

邮箱2637966480@qq.com


附件1: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入库申请表01.xls

附件2:珠海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师资情况表02.xlsx

附件3:教师授课证明03.doc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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