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申请
准入申请流程简介
为规范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公共实训资源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共实训资源安全、高效使用,特设定准入申请流程。准入单位可使用高训中心公共实训资源进行技能训练和技术改造等活动。
一、面向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普通高校、社会组织团体均可申请使用。
二、准入条件
1、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实训需求,具备与公共实训资源对应的管理人员和师资,有完善的培训方案和实训计划。
3、承诺遵守市高训中心公共实训相关规章制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出具公共实训承诺书。
三、准入流程
1、高训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受理意见。
2、申请被受理后,高训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准入评估。
3、准入评估结果在市高训中心公示栏或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在确认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高训中心根据公示的结果,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实训资源申请使用单位发出《准入通知书》;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实训资源申请使用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5、获得准入的实训资源申请使用单位,需在通知日起30天内与市高训中心签订《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将被视为放弃此次准入资格,准入资格自实训协议签订日起一年内有效。
签订公共实训协议后,实训资源使用单位按照市高训中心实训预约申请流程办理实训预约申请,市高训中心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四、申请所需资料
1、《珠海市高训中心公共实训资源使用准入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与本申请书对应的管理人员和实训师资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珠海市高训中心公共实训资源申请使用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应提交纸质及对应的电子扫描文本,网上办理需上传电子扫描件。
五、流程图:
申请单位需下载的表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