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培训类补贴初审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2930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珠人社〔2017〕292号)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申请的培训类补贴,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培训类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各单位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3951301、3951039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