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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香洲区第七届“香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竞赛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5 点击:10125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6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南粤家政”的影响力、引领力和知晓度,激励医疗护理员人才队伍提质增量,特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办赛目标

全面推动我市医疗护理员行业提质扩容,更好地激励医疗护理员行业人员崇尚技能、勤学苦练、争创一流、求实奉献,加快培养和选拔一批医疗护理员行业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医疗护理员人才队伍提质增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 办 单 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香洲区人民政府

承 办 单 位: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总工会、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协 办 单 位:香洲区委宣传部、珠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实 施 单 位: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技术支持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小贞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尚家家政有限公司 

(二)竞赛执行工作组

根据《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小组(并设立竞赛执行委员会),负责所承办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谢丽萌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中心主任

副组长:郭鸣飞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中心副主任

组  员:蔡佑宏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部  长

谢雪梅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副部长

卢慧敏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助  理

林燕青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陪护中心主任

曾丽华 广东小贞吉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三)竞赛工作小组

成立竞赛工作小组(组委会),负责贯彻竞赛工作方针,策划和安排竞赛仪式,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核和审定竞赛技术文件,指导和协调竞赛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由以下成员组成:

(1)专家组

负责制订竞赛技术文件,确定评分标准,按规定要求对赛场设备工具等准备工作进行检验,指导协调解决比赛过程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

(2)裁判组

负责竞赛评判工作,对比赛选手现场操作、作品质量等进行评分,汇总、复核并确认选手最终成绩。

(3)仲裁组

负责监督竞赛规则的实施,受理比赛申诉,对比赛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裁定,对评委评分工作进行监督。

(四)统筹协调组

具体职责有:

(1)制订竞赛实施方案。

(2)制定竞赛规程。编制项目介绍、日程安排、注意事项、竞赛纪律等。

(3)做好报名、统计工作。做好选拔赛参赛选手、裁判员、领队等人员报名及统计、证件制作工作。

(4)组织会议。做好对接会、培训会等各类会议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赛前准备和赛事实施。完成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准备,做好项目布展、现场实施、监督和验收工作。

(五)技术保障组

具体职责有:

(1)负责组委会技术决策部署的实施;

(2)联系技术支持单位竞赛负责人,负责本组团队组建;

(3)负责对组委会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调度、落实和反馈工作;

(4)负责项目设备、设施、耗材的落实,项目筹备进度和报送材料的把控;

(5)负责公共设备、文具的落实;跟进承办项目的赞助企业沟通和协议签订工作;

(6)配合裁判长做好技术工作文件编制,明确参赛选手需自备和不可带入赛场的工具、材料;

(7)负责赛场赛后的设备恢复、工具整理、场地清洁等工作;

(8)配合裁判长检查各工位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

(9)负责跟进选拔赛准备工作的进展、撤展计划和实施及验收工作;

(10)负责项目赛事总结和其他工作。

(六)宣传策划组

具休职责有:

(1)负责竞赛项目的场地规划,并进行准备和实施;

(2)负责全程摄影录像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会场准备、嘉宾邀请、赛事宣传、安排媒体;

(4)负责宣传喷布、活动横幅制作和布置;

(5)负责LED电子屏播放、开幕式及相关活动的影像拍摄,相关活动的及时报道。

(6)负责协助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能竞赛耗材、设施设备、工具以及竞赛过程中所需的办公用品;

(7)负责配合裁判长做好赛前技术保障和赛务保障的对接工作;

(8)负责竞赛项目场地内安全健康与环境,对指定的公共区域环境进行维护、制定项目赛场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9)跟进布展方和设备供应商做好场地、设备设施布置与验收等工作;

(10)跟进布展方做好竞赛项目撤展,保障撤展安全有序进行;赛前跟进布展方搬运选手工具箱到达本项目赛场情况;

(11)自赛场布展开始至赛场撤展结束,工作时间须一直在竞赛场地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七)疫情防控组

主要负责竞赛物资准备、水电供应、交通用车、用餐、检验检疫、安全保卫、赛场警戒、应急预案、环境卫生等。

(八)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竞赛物料保障、用餐安排、协助组委会的所有工作等。

三、竞赛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竞赛项目及标准

(1)竞赛项目: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

(2)竞赛标准:

竞赛内容以《病患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初、中、高级)(2015)》《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老年患者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粤人社函〔2020〕205 号)《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教程》《医疗护理员照护教程》为依据,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规范和岗位实际操作等内容。

(二)竞赛赛制及组别

(1)竞赛赛制

初赛采取理论考试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服务流程、基础知识、职业防护安全、常见症状识别、院感知识、人文关怀、健康教育、礼仪规范等。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部分。考试时间60分钟。参赛选手的理论考试排前16名的,进入决赛。

决赛采取个人技能考核形式,竞赛内容包括病患排泄照护、饮食照护、清洁照护、舒适与安全照护四个模块,另外院感防控技能作为补充,并将心理慰籍及人文关怀、健康教育等贯穿于医疗照护服务过程中。决赛采取个人实操考核的形式进行,个人实操考核满分为100分。

选手最终总成绩按理论考试成绩占总分20% ,实操考核成绩占总分80%进行计算,满分为100分。

(2)组别:个人组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

10月11日(初赛+决赛)。

(2)地点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吉大景园路10号三楼)。

四、技术文件编制安排

(一)技术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结合国赛、省级等各类竞赛标准,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适当增加传承和创新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流程

1.  6月中:组建不少于5名技术专家团队(含1-2名省内市外专家);

2.  7月中:以全国、广东省等各级竞赛最新标准及要求,结合我市医疗护理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竞赛技术文件具体考核范围;

3.  7月底前:编写技术文件,并组织修订,确定竞赛的实操考核时长、内容、技术细则等;

4.  7月底前:将最终的技术文件提交竞赛主办方审定;

5.  8月中:组织技术文件及试题开发技术培训。

6.  9月:向各参赛选手公开技术文件。

五、参赛资格与竞赛报名

(一)参赛资格

在珠海市各行各业一线工作的工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除外),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比赛强度。年龄要求:

男性 16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女性 16 周岁以上,55 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医疗护理服务工作 1 年(含)以上的在职一线服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工种)的比赛。(选手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 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珠海市技术能手”的选 手,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比赛。世界技能大赛以及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省赛市选拔赛另有规定的例外。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教师,以及社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卫生医疗单位在职护士(含助理护士)不得参赛。

(二)竞赛报名及参赛方式

1.报名方式(9月22日截止报名)

(1)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2)发送报名资料到邮箱:1)竞赛报名单位盖章(附件1),2)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原件于初赛当天交,邮箱799379969@qq.com。

联系人:郑茵 0756-3801879。

2.资格审核

竞赛组委会安排专人及时按照“选手报名条件”审核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合要求将及时通知报名选手补充相关材料。

(三)裁判团队组建方式

聘请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水平的专家为裁判团队成员。人员安排如下:

初赛:裁判长1名,裁判员2名

决赛:裁判长1名,裁判员12名(每个赛道裁判员3名,共4个赛道)

六、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服装按统一要求由实施单位负责。

七、竞赛规则

(一)选手守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并携(佩)戴竞赛工作小组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就位。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5.当听到竞赛结束信号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6.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通过裁判员向竞赛仲裁组提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须统一佩戴由竞赛工作小组签发的相应证件,并着装整齐。

2.赛场除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如需要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工作小组办公室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八、竞赛奖励

(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按规定享受珠海市相关人才奖励政策。其中,第一名选手属于香洲区从业人员的(以选手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核定地域归属,属自由职业者的,由选手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承诺书,下同),同时授予“香洲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纳入“香山人才”,享受相应人才配套政策。

(二)给予一次性奖励(均为税前金额)

参加各竞赛项目进入前6名的选手,给予现金奖励。一到六名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前六名获奖选手中属于香洲区的选手,额外给予奖金奖励,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第四至六名各奖励1000元。

(三)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在大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22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暨香洲区第七届“香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

(四)核发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根据竞赛职业(工种)和竞赛标准,对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优先发展获奖选手入党。获奖的香洲区企业选手申请入党的,在符合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程序要求基础上,可优先发展入党。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3.参赛选手如对裁判评判或者对比赛规程中的未尽事宜有异议,在赛后1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申诉上报,向竞赛仲裁组申请仲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委员会设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赛程,否则视弃权处理。

3.竞赛中因不可预测的意外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竞赛组委会根据仲裁意见处理。

十、实施保障和安全、防疫要求

为保障竞赛项目顺利安全开展,全体选手、裁判、领队、技术支持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指引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1.比赛选手及领队和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2.全体选手、裁判、领队、技术支持人员和工作人员须在赛前 14 天内无重点疫区(含境外)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出示粤康码方能进入赛场,竞赛活动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比赛期间,全体选手、裁判、领队、技术支持人员和工作人员若出现可疑症状情况(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应立即退出赛场,并送医就诊。

4.组织单位应为选手、裁判、领队配备相应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5.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比赛不对外设观摩区,除参赛队领队、裁判、选手和技术支持人员外,外来人员不可进入赛场,与无头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6.因突发情况引起现场参赛人员起哄甚至发生恶意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是立即组织现场安保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恶意行为,并做好现场取证工作;二是稳定参赛人员情绪,现场安保人员及时组织现场参赛人员有序疏散,防止因过度拥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三是防止现场发生骚乱;四是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

十一、其他

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珠海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香洲区第七届“香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珠海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香洲区第七届“香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3:疫情防控健康检测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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