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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保育师》(2021年版)国标开展认定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点击:15365

各有关单位:


按省市有关要求,我中心将于2022年8月开始启用《保育师》(2021年版)国标开展认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我中心开展的《保育师》认定评价,是按照《保育员》(2019年版)国标要求进行,相关考试题均以该标准要求开发。按照省市要求,我中心将于2022年7月底停止使用该标准。


二、2022年7月16日起报名参加我中心《保育师》评价认定的考生,均需按照2021年版国标要求进行考试。

三、2022年4、5、6月报考、待参加6月或7月考试的考生,继续按照2019年版国标要求考试。

四、2022年7月底将安排使用2019年版国标的统一一次补考,5、6、7月参加正考,单科不合格考生可参加。具体时间等届时将另行口头通知培训机构。


五、其他事项

1、启用2021年版国标后,各培训机构请了解申报条件(附件1)、参考教材(附件2),按新要求组织培训。

2、报名参加7月底补考的,各报考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考报名,愿意参加2021版试题补考。

3、我中心可开展认定保育师、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式烹调师、育婴员等19个职业(工种),2022年认定计划详情查询:

https://www.zh12333.com/index.php/news/detail/id/675/cid/15

4、我中心认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报名咨询:

王老师3951087

梁老师3922937                      

②考务咨询:

曾老师3951001

吴老师3801907


附件下载:

附件1. 《保育师》(2021年版)申报条件.docx

附件2. 《保育师》(2021年版)参考教材.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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