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开展经营性培训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0 点击:20222
各相关单位、学员:
中心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遵循政事分开、企事分开的原则,实现管训分离,加强发挥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作用,落实监督、指导和公共服务职责,全力促进我市职业训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经研究决定,2021年1月9日起停止开展经营性培训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开班实际,已报名学员由培训课程项目人继续跟进完成培训课程或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二、自公布之日起,中心停止相关经营性合作办学等事宜,无授权他人代理。
三、中心将定期公布针对重点群体、困难群众开展的公益性培训。
特此通知。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