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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的企业们,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相关工作指南请注意查收!


发布时间:2020-01-23 点击:1667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的规定,为推动我市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相关工作指南,现予通告。

补贴对象

免费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本市企业

补贴条件

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已备案,并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

补贴标准

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每人每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补贴30元,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注:已认定的受影响企业当年申领过受影响企业职工培训补助的,不能再申领此项补贴)。

培训对象

1.本企业招用的职工(含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

培训种类

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

培训组织

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

培训备案

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前,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并分别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属企业报市经办机构,区属企业报区经办机构)。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纸质或电子档,附件1-3)分别报市、区经办机构备案。

企业委托机构开展培训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申领补贴

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分别由市、区经办机构审核。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承诺书》及附件材料(附件4)。

市、区经办机构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抽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珠海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汇总表》并加具意见,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会审。

培训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培训内容,培训过程要做好学员签到、培训影像、培训照片等资料的保存,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

企业应当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企业参训职工劳动合同、学员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培训成绩或培训效果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委托机构培训的,还应将受委托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授课教师姓名及手机号码等资料及时归档;属于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将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归档),以备核查。

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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