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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职训中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老学员重新报读及更换专业优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点击:9992

关于市职训中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老学员重新报读及更换专业优惠方案的通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学员:

2019年5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更新劳动关系协调员等6个职业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19号)文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给报考人员提出了更高求。因此,按照新文件规定,(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报名参加考试,但未通过的学员,新的报考条件下部份学员已不能达到报考原级别的要求。现为了更有利于老学员继续学习提升,考取证书,我中心决定采取以下方案供学员选择,具体如下:

一、全额减免学员培训费。

我中心照常开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有关专业各个级别的培训班,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报考但未能考试通过的老学员可根据新的报考条件,重新选择报读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应级别的培训班,中心将全额减免其培训费用,即只收取考试鉴定费和教材费。(新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二、学员转报其他专业享受优惠。

符合条件的学员也可选择转报其他专业(工种)培训班,培训费一律享受五折优惠,鉴定费和教材费按标准交纳。   

三、费用的减免和优惠限学员本人享受,不得转予他人。

本通知自下发日起执行,学员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往市职训中心办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951302

                   曹老师,联系电话:3951002

                   报名处电话:3951007/3951010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

 

附件:一、《培训项目表》

          二、 关于更新劳动关系协调员等6个职业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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